發展軸承價格競爭還是優質取勝?
“我國軸承的訂價僅為進口軸承價的0.5-0.16,以此算得的軸承出口價僅為進口軸承的34.5%-10.7%,如此低價銷售,不得不多次招致外國反傾銷的壁壘。”
全國都在抓緊戰略機遇期這個寶貴的時間,認真貫徹科學發展觀,努力推動自主創新,調整產業結構,轉變增長方式的形勢下,我們軸承行業卻出現了一些惡性、無序價格競爭事件,使人感到揪心。 這種自阻進步的愚蠢行為既阻礙了企業自身的發展,又流毒行業,給我國軸承產業發展造成嚴重不良后果。為此,熱切企盼行業同仁予以關注,遏制無序惡性價格競爭,把軸承產業引向共同創新,以質量取勝的和諧發展道路。
1.出口價格被自貶至2002年軸承價格匯編目錄價的60%
軸承進出口單位要求我們的報價不能高于2002年軸承價格匯編目錄價的60%,否則不能簽訂出口合同。即便將國家給機電產品出口退稅13%中的12%返還給出口企業,也只有72%的含稅價,扣減增值稅4%一6%,不含稅價僅為66%一68%。
我國軸承的訂價僅為進口軸承價的0.5-0.16,以此算得的軸承出口價僅為進口軸承的34.5%-10.7%,如此低價銷售,不得不多次招致外國反傾銷的壁壘。
縱觀我國軸承行業的統計資料,整個行業的利潤率多維持在3%-5%之間,而如此低的出口價格,得有多少內銷產值給予填補。
2.折本低價競爭出怪招
改革開放以來,國家推行市場經濟,軸承產品迅速進人市場競爭之中。盡管行業每隔2-5年組織行業領軍的企業制訂了軸承價格匯編目錄,初期尚能按規矩執行,但在90年代之后,為了搶占市場,從參予制訂價格的企業到一般執行的軸承企業都采取了價格下浮的措施,少的下浮5%一10%,多的下浮30%一40%。個別上市的大企業,借著從股民中圈來的雄厚資金,競出怪招打壓同行:“我們的報價可在xx公司報價的基礎上下浮30%"。而從網上查到該企業2005年1-6月份的統計報表的凈利潤率還不到3.35%,真不知道他們會給股民安排多少回報?會給企業留多少技改、發展資金?而這種藐視行業對產品的定義權力,造成產業運行機制的破壞則是難以估量的。